我们的客户找上了我们要求咨询。你可能也遭遇过这种情况。你聘请了专业摄影师拍摄全家福,但是3 个月后,出乎你的意料,你发现你的全家福被张贴在摄影师运营的 Facebook 页面上以进行宣传。你很生气但等一下,你真的拥有全家福的版权吗?
一般情况下,作者拥有照片的版权。但是照片的作者是谁呢? 马来西亚1987 年版权法令阐明照片的作者是指“安排拍摄照片的人”。简单来说,摄影师拥有照片的版权。 然而,当摄影师被某人雇佣来拍照时,情况就不一样了。版权法令规定,当有人受雇拍摄照片时,版权应视为转移给雇用摄影师的人。所以,在本文开头提到的场景中,你作为雇用者拥有全家福的版权。
最后,这个法律也不是绝对的。法律允许当事人在同意的情况下偏离该规则。这意味着雇用者可以同意把照片的版权转让给摄影师。有时,这种条款可能会打印在委任文件里。因此,在正式任命摄影师之前,请务必先完全理解所有书面条款和条件。 如果你没有将版权转让给摄影师,那么作为版权所有者,你当然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摄影师从 Facebook 页面上删除照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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